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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切缅怀 | 朱小蔓:关于学校道德教育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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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0年8月10日,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国家督学,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原所长兼党委书记朱小蔓逝世,享年73岁。 朱小蔓,1947年出生,1992年在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获教育学博士,
2020年8月10日,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国家督学,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原所长兼党委书记朱小蔓逝世,享年73岁。
朱小蔓,1947年出生,1992年在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获教育学博士,1992-1993年在莫斯科大学哲学系做访问学者,专攻道德哲学。1993年以来为硕士生、博士生开设了“教育哲学专题研究”“教育研究方法”“情感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德育专题研究”“农村教育专题”等理论课程。其专著《儿童情感发展与教育》获江苏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主编的《20-21世纪之交中俄教育改革比较研究》被评为2006年度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优秀学术著作一等奖,等等。
朱小蔓老师曾在《中国教育学刊》上发表多篇文章,现再次呈现朱小蔓老师于2004年发表的《关于学校道德教育的思考》一文,以表达对朱小蔓老师的深切缅怀。
关于学校道德教育的思考
一、道德、道德教育、学校道德教育
时代发展到今天,人们对于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已经认识得越来越清楚,但对于诸如“什么是道德”“什么是道德教育”“学校道德教育旨在达到何种目的”等一些更本源的问题却很少做进一步的追问。而在我们看来,一种缺失了思想根基的道德教育实践只能是“以其昏昏,使人昭昭”。
关于“什么是道德”,在人类思想史上曾经有过很多讨论,比较晚近的是前苏联道德哲学家O·R.德罗布尼茨基在20世纪70年代所做的研究。与以往不同的是,德罗布尼茨基把对道德概念的分析建基于人类发生和发展的全部历史,从属人的真实历史过程中把握道德起源的实际脉络。借助于这一研究成果,我们认为,道德是人的一种文化性的创造。人之所以要创造道德这种文化形式,是出于人自身的需要,而人的各种需要是在人作为一种高级生命的演化过程中不断产生和变化的。现代生物学研究表明,从低等生命到高级生命的进化,从哺乳动物到灵长类动物,从猿到人,真正的发展标志是脑的进化。和古猿的脑部结构相比较,人的脑细胞数量成倍增加,神经元相对活跃,神经元之间的突触明显增多,各联合区得到迅速发展,每个区域之间都建立了紧密联系,并且这种联系使人脑聚集信息的密度特别高。脑科学的研究还表明,把人和猿区别开来更多的是大脑额叶皮层的发展。正因为额叶皮层的生成和发育,人才能面对复杂的问题情境做出最恰当的反应,换句话说,额叶皮层的条件越好,人对复杂情境做出反应的基础条件也就越好。进言之,正是由于生物种系的不断进化,以及相伴随的大脑构造和机能复杂程度的不断提高,才使人具备了对复杂问题做出准确判断和适当反应的能力。
大脑作为一个基本的生理条件,毕竟只提供了一种可能性。人脑基于人体,人体则基于文化环境,甚至人一出生就在某种社会关系中生活。10年前,哲学家们根据生理学研究认为,人在1岁的时候产生联系感,但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神经心理学家的研究发现,胎儿在发育到3个月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和人产生联系。如果胎儿的父亲每周有两次对着胎儿说话,和胎儿进行交流,那么胎儿出生后对人的声音和生命气息就特别地敏感,想要和人联系的愿望就比较强。这证明人作为高级生物,由于其脑部的特殊构造,与生俱来地就有一种要和他人发生联系的需求。据此,我们认为人的社会性本身就是一种自然天性。传统的观点往往把两者割裂开来,似乎人的自然天性是与生俱来的,而社会性是后天环境和教育给予的,所以过去常常把教育的目的规定为把一个自然人变成社会的人,似乎人天生只有兽性而没有社会性的人性。其实,在人类进化过程中,社会性联接的需求也是与生俱来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人的社会性的需求和自然天性的需求在基础层次上是一致的。当然,越往上发展,它们之间的矛盾会越突出,而教育存在和发生作用的根据也在此。
既然人需要结成一种关系,要靠集群的方式生活,于是就渐渐形成了彼此间的契约关系。在考察道德起源时发现,契约概念最早出现在古希腊罗马时期,它和人类早期的经济生活相联系,起初是一个经济学概念,后来发展为政治学的概念,最后才被引入伦理学。可以说,道德就是在这个过程中逐渐产生的。由于日常生活中的相互交换以及交换中的彼此交往需要一种相互承诺,进而要求守信和遵守规则,从中就演绎出一系列的风俗习惯,形成一定的社会舆论,之后,舆论又演变为更大范围内的社会意识形态。所以考察道德的起源,我们发现存在两个视点。一是社会视点,由生活中的契约关系生发出诚实、守信、善待他人等日常生活要求,这种要求又不断积淀发展成为风俗、习惯、舆论和社会意识。二是个体视点,生理学和文化人类学的考察都一再证明,在高级生命中人是最孤立和最弱小的,因为人的很多器官的外在功能在进化过程中以大脑的发育为代价丧失了。为了生存,人需要一定的受教育期,也更需要他人的扶持。在这个过程中,人和外部世界构成各种关系,在关系中生活的个人需要有一种自我要求,于是便形成道德的观念。可见,道德所要求的规则终究要靠个人把握并给予主动遵守,道德应当归属于个人。如果道德不是个人能够遵守的,那它就会成为外部的强加和强制,因而也就不能够变成个人真正的德行和内在的习惯。实际上,对道德理解的分歧在亚里士多德时代就已经产生了。归纳起来说,亚里士多德的“德性论”道德哲学和后来伊曼努尔·康德的“律则论”道德哲学的取向是不同的。亚里士多德强调,道德是习惯,是在人的早期生活中养成的,通过个人持守变成内在态度,它不依赖于外在的规约和要求。所以,他很重视道德习惯和道德态度,重视个人美德,甚至也重视道德情感。他提出,人对外部情境的情感反应模式会逐渐变成对道德的一种态度。可见,亚里士多德的“德性论”道德哲学突出的是道德形成的个体性线索,而“律则论”道德哲学开启的则是社会性的视角,它强调道德是维系人与人关系的准则,由准则而至舆论,由舆论而至社会意识形态,并进而成为一种道德律令。
文章来源:《中国教育学刊》 网址: http://www.zgjyxkzz.cn/zonghexinwen/2020/0811/389.html